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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
 2015-10-31 11:44:00    浏览量:

新华社南京10月28日电(记者 朱旭东)记者28日从江苏省卫计委了解到,从今年10月起,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,并做到“八个同步”,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

    江苏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“八个同步”分别是:同步取消药品加成。从今年10月起,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。

    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。提高手术、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,降低CT等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的价格,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合理补偿。

    同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。把调整后的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,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整体不增加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,规范服务行为,控制医药费用。

    同步增加政府投入。到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达1000亿元左右。

    同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,组织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办法,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,降低药品虚高价格。

    同步改革管理体制、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。各级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,理顺政府与医院的责权利;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,实行编制备案、动态调整;采取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、动态调整、试行年薪制等多项措施,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,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。

    同步加强医院监管和考核。加强公立医院管理,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,真正把医疗费用控制好,把服务质量提上去。

    同步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管理。推进临床路径管理,促进“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”。鼓励采用适宜的检验检查技术,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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